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上一篇:小键盘
下一篇:磁性材料
相关文章
公交卡在哪里办
06月22日
小米贷款
支付公司
股份制改造
社畜是什么
06月21日
攀果地
最新文章
丁酸脱氢酶
未利用地包括哪些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屈光
奶皮
apaas
热门文章
冻雨
零落成泥碾作尘
连云港好玩吗
斩什么截什么
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在哪个省
铁路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