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优先受偿权是法律规定的特定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甚至优先于其他物权人受偿的权利。
2、包括破产费用的优先权及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税款等优先权,以及民事诉讼法类似的规定、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破产的优先权、海商法规定的请求权人对扣押船只的优先权等。
3、依据现行法规定只具有债权性,只是相对其他债权人的优先,而不具有物权性,不能对抗其他物权,因此,对优先权人的保护力度不够,因此规定为一种担保物权,即优先受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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