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因此二婚结婚需要的证件如下:
1、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
2、离婚证或者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
3、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必须双方亲自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办理。
上一篇:隋姓
下一篇:芝麻丸子
相关文章
大保养有哪些项目
06月22日
化工工程师
06月21日
结婚接亲流程
坡口
g7和弦怎么按
qq微博
最新文章
丁酸脱氢酶
未利用地包括哪些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屈光
奶皮
apaas
热门文章
冻雨
零落成泥碾作尘
连云港好玩吗
斩什么截什么
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在哪个省
铁路信号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