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就可以申请离婚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上一篇:钥匙的英语
下一篇:高碎
相关文章
此中人语云
06月22日
眼光高
榨汁机可以榨豆浆吗
折线统计图的特点
白萝卜冻了还能吃吗
运动协调能力
最新文章
丁酸脱氢酶
未利用地包括哪些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
屈光
奶皮
apaas
热门文章
冻雨
零落成泥碾作尘
连云港好玩吗
斩什么截什么
西昌卫星发射中心在哪个省
铁路信号灯